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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发布《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》,26项物流服务纳入
发布时间:2016-11-08 1:20

最新获悉,经国务院批准,商务部日前正式发布《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》。目录涉及服务贸易领域共有22个一级目录、80个二级目录、178个三级目录。22个一级目录中有两项重点涉及物流行业,即第十一项“运输及相关服务”以及第十三项“邮政和电信服务”两个一级目录,包括26个三级目录。

涉及物流行业部分包括,海运服务:远洋货物运输,境外港口、码头和航道的运营管理服务,船舶服务,船员劳务外派;空运服务:国际航空旅客运输,国际航空货物运输,境外机场管理运营维护,航空培训,航空专业服务;国际铁路运输服务:国际铁路旅客运输,国际铁路货物运输;国际道路运输服务:国际道路旅客运输,国际道路货物运输。

其他方式运输服务:跨境水路运输,跨境管道运输,空间运输;国际货代及物流运输服务:国际工程物流,合同物流,金融物流,国际多式联运,国际仓储物流,项目运输,无船承运人服务;邮政和快递服务:邮件寄递服务,快递服务,快递增值服务等。

据介绍,该《目录》的出台和实施,将为服务贸易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,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的支持引导提供重要参考,推动各项政策制定更具科学性、针对性,对扩大服务出口规模,优化服务出口结构,培育“中国服务”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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